一、一次性付款
是過去最為常見的付款方式,目前一般多用于那些低價位小單元的樓盤銷售。
利:一次性付款一般都能從銷售商處得到房價款的5%左右的優(yōu)惠,如是現(xiàn)房則能很快獲得房屋的產(chǎn)權(quán),如果是期房則這種付款方式價格最低。
弊:一次性付款需要籌集大筆資金,且損失此項資金的利息,對經(jīng)濟能力有限的購房者壓力較大。如果是期房的一次性付款,開發(fā)商有可能不按期交房,造成利息甚至全部房款損失,購房風(fēng)險大。
二、分期付款
又分為免息分期付款和低息分期付款,是目前比較吸引人的付款方式。
利:緩解一次性付款的經(jīng)濟壓力,也可用房款督促開發(fā)商履行合同中的承諾。
弊:分期付款隨著付款期限的延長,利率會越高,房款額比一次性付款的房款額高。
三、按揭付款
即購房抵押貸款,是購房者以所購房屋之產(chǎn)權(quán)作抵押,由銀行先行支付房款給開發(fā)商,以后購房者按月向銀行分期支付本息的付款方式,因為它能使市場潛在需求迅速轉(zhuǎn)化為有效需求,所以成為促進房地產(chǎn)市場活躍的最有效手段。
利:可以籌集到所需資金,實現(xiàn)購房愿望,花明天的錢圓今天的夢。
弊:目前手續(xù)繁瑣、限制較多。
四、公積金貸款
居民購房除了動用歷年的積蓄,購房資金不足部分一般都首先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仍不足部分則再申請由銀行個人住房按揭貸款解決,目前運用此種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與銀行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相結(jié)合的"組合貸款"已是購房最普遍的貸款方式。因為它比較符合現(xiàn)實又較為合理,畢竟每戶家庭可以計貸的個人住房公積金額度不會很多,若全部向銀行貸款又會在利息上負(fù)擔(dān)太重。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屬政策性的個人住房貸款,具有一定的政策補貼性質(zhì),只要個人所在單位建立過住房公積金且按期繳交了公積金的均有權(quán)申請貸款,它最大的優(yōu)點是利率低,1年至5年檔,年利率只有4.14%,6年至30年檔,年利率也不過4.59%,不僅低于現(xiàn)行同期銀行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利率(一般比銀行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利率低1個百分點左右),而且要低于現(xiàn)行同期的銀行存款利率。也就是說,在公積金貸款利率和銀行存款利率之間存在一個利差。下面以五年期的儲蓄存款和公積金貸款為例進行比較:十萬元存五年定期,五年后,客戶可得利息14400元;申請公積金貸款十萬元,在貸款利率水平不變的情況下,五年后,客戶需支付利息10880元,存貸之間的利差為3520元。而且,貸款金額越大、期限越長,利差就越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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