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與家人賭氣,平邑縣11歲少年軍軍(化名)離家出走一個多月,輾轉流浪至羅莊區(qū)一游樂城,期間以偷盜為生。26日下午,在眾人的幫助下,小軍軍回到家中。
26日14時左右,記者見到軍軍時,他正在車上睡覺,藍色的帽子下是黑黑的臉蛋。據隨行的羅莊網吧協會張會長介紹,他們接到一網吧業(yè)主報告,稱一名未成年人在其營業(yè)的游樂場玩了三天不回家,身上還有大量現金,懷疑是離家出走的少年。
張先生說,26日上午,他來到游樂場見到正在玩耍的軍軍,軍軍見到生人后拔腿就跑。“這小家伙非常敏捷,一人多高的墻頭‘嗖’就爬上去了,要不是哄著,他還真不會下來。”此前,張先生得知軍軍不愿意回家,就稱送他去公安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軍軍才乖乖跟張先生來到羅莊公安分局網安大隊。
在網安大隊的辦公室,軍軍剛開始說自己是費縣的,但是經過核實,民警沒有找到軍軍的家。民警再次與他周旋,軍軍終于說出了自己的家是平邑縣地方鎮(zhèn),民警迅速聯系上地方鎮(zhèn)派出所。
經過一個多小時的車程,記者隨同杜警官和張先生一起將軍軍送到了平邑縣地方鎮(zhèn)派出所,軍軍的父親早已在此等候。但是軍軍見到父親并不親,反而避開父親自己坐在車里。
據軍軍的父親介紹,9月22日下午,他收工回家發(fā)現軍軍不在家,一直等到晚上還是沒有看見軍軍的影子。連續(xù)幾天,軍軍的父親四處尋找兒子,但是一直沒有找到,時間一長,也就放棄了尋找。
“我就是當天早上說了他幾句,沒想到他就離家出走了。以前軍軍也離家出走過,不過這么長時間是頭一次,連中秋節(jié)也沒在家過。”軍軍的父親說。
延伸閱讀
輾轉三地,偷竊6000元
據軍軍介紹,離家出走后,他在地方鎮(zhèn)玩了兩天覺得沒意思,就坐車到費縣,他用臨走時從家里拿的100元錢在費縣從一個出租車司機那里購買了一部手機。
沒有兩天,軍軍身上的錢就花完了。手頭拮據的軍軍來到費縣南外環(huán)附近的一平房,看見大門緊鎖斷定家里沒人,軍軍就翻墻進入該住戶家中,將6000余元現金偷走。
有了錢的軍軍繼續(xù)他的流浪之路,大部分時間他都是在網吧度過的,困了的時候就花幾十塊錢找個賓館住下,餓了就買點吃的。就這樣在費縣玩了一個多月后,軍軍就覺得沒什么意思了,想換個地方。他后來到過義堂等鄉(xiāng)鎮(zhèn),直到24日才到羅莊。
長在單親家庭,缺乏照顧
據地方鎮(zhèn)派出所教導員李警官介紹,軍軍小時候,母親拋棄父子倆離家出走,父親一直在村里一預制廠上班,沒有時間照顧和教育孩子。
據了解,軍軍平常在村里和鎮(zhèn)上就經常偷竊。據地方鎮(zhèn)派出所一民警介紹,在軍軍離家出走前,曾進入鎮(zhèn)上一幼兒園,抱起筆記本就跑,由于逃跑不及時,被工作人員攔下。
“由于軍軍的年齡太小,還構不成犯罪,經過民警的教育后,沒收了非法所得。”李警官說,目前,我國刑法對負刑事責任年齡規(guī)定為14周歲。14周歲以下就是沒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不構成犯罪,但要責令其家長或者監(jiān)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y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