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上午,臨沂市交警支隊直屬分所工作人員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guī)定,為童星學校校車駕駛員宋某辦理了校車使用許可、校車駕駛資格。至此,宋某成為臨沂市第一位取得校車使用許可、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員。
據(jù)了解,校車駕駛證和普通駕駛證的區(qū)別在于駕駛證副證上有準駕校車的簽注,看到證件后很容易識別出駕駛人的校車駕駛資格。
記者了解到,宋先生取得的校車駕駛證和普通駕駛證僅有一點小區(qū)別,在于駕駛證副頁上有準駕校車的簽注,明確標注“從XXXX年XX月XX日起準許駕駛校車,準駕車型XX”,一眼就能識別出駕駛人的校車駕駛資格。
據(jù)交警部門介紹,作為校車駕駛員,安全責任重大,所以,對駕駛員的要求也相對較高。取得校車駕駛資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取得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并具有三年以上駕駛經歷,年齡在25周歲以上、不超過60周歲;(二)最近連續(xù)三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被記滿12分記錄;(三)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事故責任記錄;(四)無酒后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記錄,最近一年內無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五)無犯罪記錄;(六)身心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病史,無酗酒、吸毒行為記錄。
符合條件的駕駛員,可以向縣級或者設區(qū)的市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提交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機動車駕駛證、戶籍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出具的無犯罪、吸毒行為記錄證明以及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此外,對校車駕駛員的管理更加嚴格,須一年一審,審驗時,還要提交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并參加不少于三小時的交通安全文明駕駛等知識學習。
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校車駕駛員必須具備校車駕駛資格等方可駕駛校車。目前我市大部分校車的駕駛員還未辦理校車駕駛資格等手續(xù),按照規(guī)定是不允許駕駛校車上路的,希望這些駕駛員盡快持相關證明到車管部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