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青山與朋友在臨沂市區(qū)沂州路南段開辦了一家股份制工藝品廠。2012年,他在朋友介紹下借了一典當行200萬元貸款,由于逾期還款,在還完借款后,他又被迫寫下76萬元欠條,在無奈交給對方40萬元后,放款人還多次到他公司討要威脅。張青山覺得,這日子沒法過了。
借款200萬元,先拿走12萬“利息”
7月30日中午,張青山一臉疲憊地來到本報編輯部,向記者訴說了他的遭遇。
2012年6月,張青山的企業(yè)資金鏈出了問題。在一名朋友介紹下,他向臨沭一家名為華夏的典當行貸款200萬元。
“當時非常著急,不然的話不會去典當行貸款,沒想到這一貸就出了問題。”張青山說。
6月14日,張青山來到華夏典當行,并帶上擔保人在典當行中簽了貸款合同,借款200萬元。合同中規(guī)定,還款日期為2012年7月13日,但是對方?jīng)]有在合同中寫明利率是多少。
“我當時也問過放款人魏某,但他只說還款的時候一起算,并沒有說明具體利率。由于當時著急用錢,我就簽了合同。”張青山說,當天合同簽好后,200萬元的現(xiàn)金很快轉(zhuǎn)到了張青山的工商銀行賬戶上。
接著,張青山與魏某到銀行取了20萬元。“魏某當場就拿走12萬元,說那是利息,當時他連收到條都不給寫就走了。”張青山說。
本息還完,被逼寫下76萬元的欠條
由于資金運轉(zhuǎn)還是存在問題,張青山?jīng)]能在2012年7月13日及時還款。
直到2013年1月23日,劉青山把第一筆錢150萬元還給借款人魏某,這一次魏某寫下了這150萬元的收到條。
2013年2月5日,距離農(nóng)歷新年還有5天,張青山把第二筆錢50萬元也交給了魏某,對方也寫了收到條。
但晚上8點左右,魏某就帶著一幫“兄弟”沖進了張青山的辦公室。
“十幾個壯漢涌進門。”張青山說,魏某把他逼進會議室,給張青山寫了一張證明。
記者看到,這張證明中寫著:張青山已將本金及利息金全部給清,合同中的違約金已無效作廢。
“再寫一張欠條!”魏某要求張青山再寫一張欠條,內(nèi)容為:“張青山欠魏某現(xiàn)金76萬元,于2013年2月5日至2013年3月5日還清,不計息。”
張青山告訴對方,貸款是公司借的,希望魏某第二天找財務(wù)談。但在一伙人“不寫就治死你”的威脅中,晚上11點半,張青山終于堅持不住,寫下了欠條。
對于魏某如此做的原因,張青山猜測,可能是因自己沒能及時還款,但合同中規(guī)定,出現(xiàn)糾紛時訴至法院,由于魏某拿走了12萬元,再加上這76萬元,遠超國家規(guī)定的貸款利率限度,屬于高利貸,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護。
暴力討要,不給錢就開車堵門鬧事
自此借款之日起,魏某就經(jīng)常找張青山催款,每次來到張青山的公司,魏某都要帶上一幫“兄弟”,開車把張青山的公司門口堵住,有時候是一輛寫著“華夏典當行”的車,有時候是四五輛車,每次都把張青山的公司堵得水泄不通。
在這些人“殺了你、讓你們廠關(guān)門”等威脅下,考慮到自己和工人們的安全,張青山只得在4月19日拿出40萬元,要求這些人離開。
“每次被堵門,我都報了警,可是這些人似乎見慣了這種場面,見到張青山報警就走,待警察走了再來,如此反復(fù)。”張青山說,就在7月29日,這伙人又開來四五輛車,再一次在張青山公司門口堵住,車上下來的人嘴里罵罵咧咧。
在外辦事的張青山撥打了報警電話,盛莊派出所的民警來到現(xiàn)場,并帶走了鬧事人。
典當行無資質(zhì),團伙內(nèi)已有3人被拘
“就在7月30日晚上我從派出所出來,剛上車就被這伙人給圍住了,要砸車,多虧民警制止我們一車人才安全了。”張青山說,事后他在辦案民警口中了解到,這些人曾在臨沭被打擊過多次,都是些社會閑散人員,以放高利貸為手段斂財。
“為了搞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去臨沂市商務(wù)局查了兩次。”這一查張青山才知道,臨沭根本沒有一家登記在案的典當行,所謂的華夏典當行也是一家無證經(jīng)營的典當行,臨沂市也沒有登記的華夏典當行。
記者在網(wǎng)上搜索華夏典當行發(fā)現(xiàn),這家典當行位于北京,在撥打典當行的電話后,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華夏典當行僅在北京開有分公司,全國其他省市均未設(shè)立分公司。
記者試圖聯(lián)系華夏典當行的魏某,但是始終未能打通對方電話。張青山告訴記者,對方放高利貸,會經(jīng)常更換電話,聯(lián)系到魏某很難。
記者在盛莊派出所了解到,目前該團伙已經(jīng)有3人被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調(diào)查當中。 (應(yīng)當事人要求,張青山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