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一般來說,在整個房屋出租過程中,都存在各種各樣的風險,這需要房東認真對待,以避免給自己帶來巨大的損失。想必房東最為關(guān)注的風險是無法收到房租,比如租客借故拖欠、故意賴賬等。這種風險與自身經(jīng)濟利益密切相關(guān),因此最受房東關(guān)心不難理解。但除此之外,還包括租客濫用房屋、租客違法亂紀而讓房東遭受連帶責任等,這都會給房東帶來不小的損失。
六大風險不可不防
根據(jù)之前出現(xiàn)得比較多的問題,記者發(fā)現(xiàn)在房屋出租過程中,主要會面臨租金無法收取等六大風險。
不過專業(yè)人士表示,其實這些風險完全可以規(guī)避。當然,其前提是必須提前做好預防工作。在此需要說明的是,為了讓自己的權(quán)益得到保障,房東應該在房屋出租之后,主動對租賃合同進行登記備案,并取得《租賃許可證》,切不可因為嫌麻煩而省卻了這個步驟,以免因小失大。
風險一:租金無法收取
收不到租金的情形最為普遍,所以這也是房東最為關(guān)心的一個問題。
【情景再現(xiàn)】租客以各種理由拖欠租金,并不斷向房東吳先生做出口頭承諾,等到自己手頭上寬裕之后就馬上補齊,但突然有一天,租客的電話再也打不通了,連同他一起消失的,還有6個月的租金。
【見招拆招】一定要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包括拖欠租金的違約條款。在租賃合同中就約定,如果出現(xiàn)拖欠房租達2個月以上的情形,房東可以終止租賃合同,并要求租客賠償損失。對于熟知的租客,有些房東可能會礙于情面而不愿“貼身緊逼”,但也要掌握一個度,如果拖欠時間超過了3個月,而不能給出具體理由,則應當機立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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