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在濟陽縣房管中心了解到,自2014年7月1日起,申請辦理房屋抵押登記的,登記完成后房管中心不再留存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只留存復印件。
“1日前已辦理房屋抵押登記的,抵押人(即房屋所有權人)可以到房管中心三樓檔案室申請領取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房管中心相關負責人說,共有房屋的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據(jù)了解,領取房屋證書原件時,市民需攜帶申請人為自然人的,需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等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為非自然人的,需由受托人攜帶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或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資料需加蓋單位公章)等必要材料。
“如果有疑問或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撥打0531-84216007、84211493進行咨詢。”房管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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