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網站消息,《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以下簡稱送審稿)今天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送審稿規(guī)定,以提供虛假材料等手段騙提騙貸,將被責令退回,并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了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支持繳存職工解決住房問題,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起草了《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以下簡稱送審稿),報請國務院審議。
送審稿明確,以提供虛假材料等欺騙手段提取住房公積金或者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退回騙取的住房公積金或違法貸款,處騙取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或違法貸款額10%以上30%以下罰款,并取消繳存職工5年住房公積金提取及貸款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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