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土地征收從明年1月1日起將執(zhí)行新辦法。昨天,山東省政府發(fā)布了新的《山東省土地征收管理辦法》,對土地征收程序、征地補償等做出了詳細規(guī)定。新辦法有許多亮點,其中被征地者的權利有了更多保障。
亮點一:報批前先公示補償安置方案
我省相關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在征地程序上,新辦法將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公示環(huán)節(jié)置于報批之前,能更好地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申訴權。而在老辦法中,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是報批之后再公示。
按要求,市、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依據國家和省土地征收補償安置的有關規(guī)定,自勘測調查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擬定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且公示期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亮點二:明確征收安置費村民拿八成
新辦法要求,征收土地除進行補償外,還要妥善安置被征收土地農民生產生活,確保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費的標準,按照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標準執(zhí)行,該標準每3年調整公布一次。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全部被征收或者征收土地后沒有條件調整承包土地的,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費的80% 將支付給土地承包戶,其余的20%支付給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用于興辦公益事業(yè)或者進行公共設施、基礎設施建設。
亮點三:征地后農民免費培訓成制度
在新辦法中,對被征地后農民的相關權益做了更明確詳細的規(guī)定。
我省相關部門負責人指出,對被征地農民的免費培訓等內容雖然一直提倡,但將其上升到地方法規(guī)層面還不多見。同時,新辦法明確被征收土地農民社保資金政府出三成,并對政府出資部分明確了計算方法,更加便于操作。
同時,建立被征收土地農民就業(yè)保障制度,將被征收土地農民納入失業(yè)登記范圍和就業(yè)服務體系。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從當地的土地出讓收入中一次性安排適當數額的資金,扶持被征收土地農民就業(yè)。市、縣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向被征收土地的農民免費提供勞動技能培訓;具備條件的,應當安排一定的公益崗位,扶持被征收土地的農民就業(yè)。
另外,被征收土地農民在貸款等方面也將享受城鎮(zhèn)失業(yè)居民的優(yōu)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