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去年兩次降息,5年以上貸款基準利率從7.05%下調至6.55%。按照慣例,絕大多數銀行于今年1月1日起執(zhí)行新的貸款利率。然而,最近不少“房奴”吐槽,自己1月份的房貸還款竟然比去年沒降息的月供還要多。
案例
調息后月供不減反增
“1月份的月供不但沒有減少,反而比去年多出了60元。眼看2月份又要還房貸了,到底2013年的房貸按哪個算?”近日,林先生為此很傷腦筋。
2006年12月份,林先生在一家國有銀行辦理了個人住房貸款,20萬元20年期。根據與銀行的合同約定,在還款期內如遇央行基準利率調整,將按照“次年1月1日調整”的原則執(zhí)行新利率。
林先生本以為從今年1月開始房貸會減少,但是,1月份房貸卻比去年12月還多了60元。“我之前每月還1497元,2013年1月還1557元,增加了60元。”
原因
跨年還款分段計息
為什么利率調低,還款金額反而上升?記者從銀行了解到,目前有一部分銀行對調息后的利率實行“分段計息”方式扣款,即以新房貸利率執(zhí)行日為限,分元旦前和元旦后兩個階段,以新舊兩種利率來計算貸款人新一年1月份的月供。
比如林先生的還款日為每月15日,那么在2012年12月16日到2012年12月31日這16天里,還款利息按照降息前的利率計算,2013年1月1日到2013年1月15日這15天,還款利息按照降息后的利率計算,這樣客戶就要付31天的利息,而平常月份銀行都是按30天計算的。
因此,雖然降息了,卻出現1月份的還款額反而比去年高的現象。
提醒
今年月供要以2月份為準
對于按“次年1月1日調整”原則執(zhí)行新利率的客戶來說,1月份月供“分段計息”在各家銀行比較統(tǒng)一。多數銀行都提醒,按等額本息還款的客戶,由于是分段計息,1月份的月供并不能代表2013年全年的月供標準,而應以2月份所交月供為準。不同銀行在1月份月供調整方式上呈現出來的差異,對于借款人還款總額來說影響并不大。
在房貸利率調整上,各家銀行的做法存在細節(jié)差異,對于借款人來說,貸款逾期不還或者少還,將會遭到罰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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