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認為復星發(fā)起的訴訟沒有法律和事實依據,SOHO中國收購8-1項目50%的權益,并不涉及轉讓海之門公司的股權,復星并不就此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也不存在我們侵犯復星所享有的優(yōu)先購買權的情況。”5月31日,《中國經濟周刊》收到了《SOHO中國關于上海外灘8-1項目權益轉讓的聲明》。
讓潘石屹有機會進入外灘地王項目緣起上海證大萌生淡出該項目之意,卻無法和復星談攏退出事宜。
2011年11月2日,上海證大發(fā)布公告稱,以作價不超過95.7億元人民幣,將8-1地塊權益出售給上海海之門房地產管理有限公司。海之門分別由上海證大、浙江復星、綠城及磐石擁有35%、50%、10%和5%的權益。
原本扭曲的貸款出資和項目公司股權占比得到了糾正。上海證大的公告也坦言,“出售外灘地塊可減低公司發(fā)展該地塊的資本承擔,并可借償還本集團之債項而改善資產負債水平”。
復星已是海之門第一大股東,對外灘地王有了相當大的話語權,除非上海證大、綠城和磐石聯(lián)合抵制復星,才能陷復星于尷尬——實際上另三家不僅聯(lián)合起來了,還聯(lián)合將股權賣給了同一受讓方SOHO中國。
綜合體項目的外灘地王項目無論地理位置還是規(guī)劃布局都極符合潘石屹的胃口。該地塊為商業(yè)、金融、辦公、文化綜合用地,總建筑面積可達37萬平方米,包括27萬平方米的地上建筑面積和10萬平方米的地下面積。整幅地塊的商辦樓宇比例將占70%,其余30%為商業(yè)、酒店及文化娛樂設施。
僅在復星成為海之門大股東一個月后,2011年12月29日,SOHO中國發(fā)布公告,“旗下全資附屬公司上海長燁從綠城中國、上海證大和上海磐石手中以40億元的價格收購外灘8-1地塊50%的股權”。
袁旭告訴《中國經濟周刊》:“圈內有傳聞,郭廣昌曾和戴志康談過希望以較低的價格收購海之門其余的部分或全部股權,從而獲得絕對控制權,戴志康認為郭出價太低而不愿意接受,而此時潘石屹接洽了戴志康,開出了戴志康覺得合理的價格,因此成交。”
SOHO中國向《中國經濟周刊》提供的材料顯示,復星先于SOHO中國和證大房產、綠城中國商討購買外灘8-1地塊50%的權益,但三方始終沒有達成一致。之后,SOHO中國才開始與證大房產、綠城中國洽購,且談判期間無論是SOHO中國還是證大房產,均一直向復星國際通報相關的進展,但復星國際最終給出的商業(yè)條件低于SOHO中國所出的商業(yè)條件。
據知情人士透露,在過去半年中,郭廣昌與戴志康溝通,希望能夠念及兄弟情誼完成其對外灘地王項目和海之門的控制權,并以訴諸法律威脅。但如今木已成舟,而潘石屹亦不愿做出讓步,最終只能以侵害“優(yōu)先認購權”為理由,讓私了變成公斷。
“三方都是地產圈內人士,抬頭不見低頭見,因此以協(xié)商解決為好。SOHO中國方面主張間接收購,不涉及侵犯所謂的優(yōu)先購買權等等,而復興一方同樣認為支持其訴請的依據充足,因此法院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判斷其中的是非。無論如何,訴諸法律對外灘地王項目本身的進展會產生負面影響,對SOHO中國和復星方面都不利。”——上海市萬達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龍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