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底,一部民間版《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條例》出爐,讓公眾的目光重又聚焦到農村集體土地的征收立法上來(見本報8月28日報道)。法律界和農村經(jīng)濟學界人士認為,這部條例的出臺,對消除農村集體土地征收中的“灰色操作”,平衡各方利益,制衡政府在其中的“擅自作為”,都具有重要而迫切的意義。
一方面是民間呼喚條例出臺的熱情高漲,一方面卻是這部條例無法逾越的現(xiàn)實鴻溝。專家認為,現(xiàn)行《土地管理法》作為上位法雖經(jīng)多次修改,仍然存在多處與條例不相適應的矛盾條款,條例的最終出臺和發(fā)揮作用,還需要在法律上理順關系。
國務院來人
在王優(yōu)銀律師近期代理的多起征地糾紛中,國務院均派人前往當?shù)卣{查,這在以前是很少見的北京律師王優(yōu)銀最早察覺“最高層面”對農村集體土地征收糾紛的態(tài)度變化,是從他代理的一起征地案件開始的。
張力(化名)是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qū)的一名普通居民,他的三層小樓建于1979年,2007年被福建省政府征收,用于建設一個商業(yè)開發(fā)項目。因認為補償標準過低,去年11月,張力與福建省政府打起行政訴訟官司。案件審理過程中,他才從對方提交的答辯材料中,第一次看到了自家房屋所在土地被征收的批復文件。
被判敗訴后,今年1月31日,張力向福建省政府提起行政復議,對方最終裁定維持自身之前做出的征地批復。
在當?shù)氐乃痉ň葷緩揭呀?jīng)走到盡頭,官司再往上打,就是國務院了。今年3月,身為張力代理人的王優(yōu)銀向國務院提出裁決申請,請求撤銷福建省政府做出的征地批復。
申請書發(fā)出后,王優(yōu)銀并沒有抱太大希望。作為一個專打行政訴訟和拆遷官司的律師,他之前代理過多起征地案件,也向國務院提出過裁決申請。根據(jù)以往經(jīng)驗,申請書一般都遲遲沒有下文。如果再發(fā)一次申請催促,對方才會給當事人一個通知,一般都是維持原來的行政行為。在他代理的案子里,得到回復的只有不到十分之一。
對于被征地農民來說,國務院不但代表著“最高政府”,也意味著案件的最終裁決。
但是這次的情況出乎王優(yōu)銀的意料,申請不但有了回復,國務院還派人來到福州,就此事召開聽證會。今年7月11日,國務院工作人員組織聽證會,聽取了申請人張力的意見、被申請人福建省政府的答辯,雙方還進行了質證。聽證會后,國務院工作人員雖未明確是否撤銷原來的征地決定,但表態(tài)相關征地行為存在問題,建議地方政府與被征地人進行協(xié)調。
“國務院派人到地方進行調查,并責令地方政府協(xié)調,這在以往的征地糾紛中是很少見的。”王優(yōu)銀說,今年上半年他代理了福建和安徽的5起征地案件,都向國務院法制辦提出了裁決申請,國務院均派人到了當?shù)兀佑|了當事人并開了聽證會,有的會在聽證會后當面讓地方政府協(xié)調解決,有的開完會沒有表態(tài),但會后地方政府自稱“接到國務院指示”,主動來找當事人協(xié)調。王優(yōu)銀發(fā)現(xiàn),只要是國務院派人出面調查的,基本都是地方政府做法有問題的案子。
王優(yōu)銀認為,這種變化是一個積極信號,“國務院從幕后走到臺前,幫助老百姓解決問題,應該跟《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條例》要出臺的信息有關。”法律界人士推測,這應該是國務院為擬定草案所做的準備。